生物工程学院管理人员值班办法

发布时间:2016-05-02作者:出处:生物工程学院责任编辑:唐珂

为积极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发展,便于教学、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衔接,更好地服务于师生,学院制定本值班办法。

一、学院行政管理人员,包括执行院长、副院长、综合秘书(兼教学秘书)、实验室管理岗位人员按照学校要求上班,有事儿不来上班时需告知执行院长。执行院长、副院长超过一天不上班时需向上级请假。

二、学院兼职学术秘书,开学期间每周一、四坐班,有事时请假,其它时间可自行安排完成学术平台工作和教学科研等工作。

三、学院近三年入职青年博士,按照学院要求坐班,有事儿不来上班时需告知综合秘书。

四、正副系主任每周在学院值班一天,学院统筹安排值班顺序后公布给师生。

五、学院从空岗补贴中支付部分补贴给各位值班人员。